自去年以來,關於正在制定中的高考改革方案,不斷有媒體根據業內人士提供的消息,“曝出”方案的部分內容,有些還相當詳細,甚至包括了具體科目和確定的時間表。每一次的新聞都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註和討論。但弔詭的是,幾乎每一次當事人都會在事後出來“闢謠”和“澄清”,聲稱相關消息系“媒體誤讀”,僅代表“個人觀點”。以至於教育部發言人續梅很辛苦,每一次都要為此面對媒體不斷重覆強調相同的辭令。
  作為一項牽涉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,在方案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,汲取人民群眾的智慧,本身無可厚非,甚至十分必要。這體現了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決策過程中的發展和進步:信息公開,程序民主。然而,就高考改革方案本身而言,在正式方案內容尚未公開征求意見之前,應當統一信息發佈渠道和程序,以避免所謂的“個人觀點”通過非正式途徑被“不斷誤讀”為官方信息,從而引發社會公眾不必要的猜測和疑慮,進而對改革方案的制定造成衝擊。
  從傳播學角度來說,信息發佈的首要要求是真實。就高考改革方案而言,如果業內人士所發佈的信息是真實的,那麼當事人就不應當在事後出來“澄清”;反之,如果業內人士所發佈的信息是不真實的,那麼當初他(她)就不應當去發佈。
  信息發佈的第二個要求是準確。如果業內人士所發佈的信息是準確的,那麼就不應當存在媒體“誤讀”的情形,除非媒體故意要“誤讀”——雖然有時候媒體為了吸引眼球也會成為“標題黨”,不過這幾次好像表現得沒那麼不專業,至少是轉述了業內人士的原話;反之,如果業內人士所發佈的消息是不准確的,那麼當初他(她)就不應當去發佈。
  第三,關涉公共利益——特別是重大公共利益——的信息發佈必須權威和統一,否則,很容易造成公眾的誤解和恐慌,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引發相當大的混亂。錶面上看起來,教育信息發佈似乎不屬於國家統一發佈制度之列,但高考對於中國人而言實在是太重要了,誰能準確評估出在高考領域內發佈錯誤或者不准確信息,對家長和學生所造成的心理影響甚至是傷害呢?在中國,高考改革方案屬於典型的具有重大影響的公共信息,理應由權威的教育行政機構得到授權的情況下統一發佈。
  那些業內人士辯稱,我談的只是個人觀點,不屬於信息發佈。此話並非不對,但由於業內人士的特殊身份特征,使得這些“個人觀點”帶有了強烈的“內幕信息”的色彩。退一萬步講,即使是“個人觀點”,由於關涉高考改革方案制定的大局,有關人士也應當出言謹慎——特別對於尚未確定的內容最好不說——以免引起公眾不必要的聯想和疑慮。
  高考改革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學術研究。由於社會公眾的高度關註,它會產生非常強大的“蝴蝶效應”——稍有風吹草動,就可能造成嚴重後果。多年來我對此深有體會。一般意義上的學術研究,可能滿足的只是學者自身的好奇心和學術趣味,但關於高考的學術研究成果一旦上升為具體政策,或者僅僅只是對具體政策的制定產生間接影響,也立即會對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產生巨大的甚至是難以估量的後果。這個後果沒有任何人能夠承擔。正因為此,歷朝歷代無不對“科場”給予高度重視。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,我始終主張,關於高考改革可以大膽地設想,堅定地前進,但一定要謹慎地實施。
  高考改革同時又是非常敏感的話題。敏感是因為它牽涉千家萬戶的神經和利益,個人理性和集體理性往往是相互衝突的。個人理性很可能會導致集體的非理性——當每個人都在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時候,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所有人利益的最小化。為瞭解決這個問題,需要由一個代表公共利益的機構——往往是政府——從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去建立社會契約,進行制度設計,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和公共利益最大化之間的“通約”。當然,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,有時候也會不得不犧牲掉一小部分人的個人利益。這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和政府的由來。就制度本身而言,高考改革方案不可能實現每一個人的利益最大化——高考本身就是競爭性的選拔,勝出者只能是少數,不可能通過高考滿足每一個學生上好大學的願望——只能根據效率和公平原則,最大限度地滿足多數人的符合實際的現實願望。
  任何領域的改革方案制定都不可能是主管部門閉門造車的過程,總要在各種各樣的範圍內征求各方面專家的意見。如果有必要在現階段征求社會公眾意見,就應當通過正式渠道公佈相關內容;如果條件還不成熟,就應當限制相關信息通過非正式途徑泄露,以免對社會公眾造成困擾,影響人們日後的正確判斷。現在出現的這種情況,難免給人以一種粗糙、不嚴肅至少是缺乏職業精神的感覺。這種感覺並不令人愉快,今後還是少出現一些類似的新聞為好。  (原標題:高考改革方案的信息發佈要統一權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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