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慶晚報訊 一個銀行房屋出租職員,假借前妻的名義多次貸款,隨後因挪用資金罪被判刑。由於沒有及時還款,前妻被銀行打入不良信用記錄的“黑名單”,而且事隔8年才知道。昨日雲陽縣法院稱,日前該院判令銀行消除當事人的不良貸款記錄,恢復其個人徵信記錄。
  辦案法官介紹系統家具,今年3月,家住雲陽縣的潘女士向銀行申請借貸時,意外發現自己有逾期貸款不良記錄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,她查詢得知自己在某銀行有四次逾期貸款記錄,為此起訴。
  法庭上,這家銀行辯稱,潘女士與方某原系夫妻關係,方某曾經在銀行從事信貸工作。在此期間,潘女士持印章向銀行借款4次,借款的審批人、經辦usb人、擔保人均是方某。銀行一直在向潘女士及方某催收借款,部分借款已經償還。銀行不知道兩人已經離婚,堅稱這些借款仍屬於潘女士與方某的夫妻共同債務。
  潘女士堅稱自己對關鍵字貸款毫不知情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方某與潘女士離婚後,有私自假冒妻子名義向銀行貸款的客觀事實,由於其身份的特殊性,某銀行負有審查其真實性的責任與義務。正是因為銀行的管理不善,其工作人員方某將貸款記錄在潘女士名下,致潘女士有逾期貸款的不良記錄,影響其參與社會生活、競爭的權利,對潘女士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,應當認定為侵害了公民的名借款譽權。
  據此,雲陽縣法院判決銀行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應當消除原告潘女士的不良貸款記錄,恢復其個人徵信記錄。
  重慶晚報記者 唐中明 通訊員 饒國君  (原標題:前妻被納入信用黑名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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